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按月缴付社会保险的措施已于本月15日生效,不允许任何的宽限期。虽然各个地方政府在立法上可能有延误,但人社部要求各地在年底之前务必将工作落实到位。
在中国工作的约23万名外国人和他们的雇主,即便是延后缴费,参保的费用也必须从本月15日开始算起,与中国签署双边社会保险协定的国家除外。
人社部官员告诉驻京新加坡媒体,新加坡方面并没有向中国提出签署双边社保协定的谈判。这意味着新加坡企业在中国聘用包括新加坡人在内的外籍员工,将得承担更高的营运成本。
中国新加坡商会会长薛宝金通过电邮回复本报询问时说,有关法规出台后,包括美国商会和欧盟商会在内的多个国家的商会一同开会讨论过此事,所有商会代表都认为,相关法规出台的时间点,不巧就是企业面临着优质人才短缺和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考验的时候。
薛宝金指出,新条规将使那些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失去竞争力,要聘用外国人的企业将面对人工成本增加,“因此所有商会代表同意,我们应该各自与本国相关部门联系,由相关部门与中国当局协商”。
中国人社部是日前在官网上正式挂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宣布从10月15日起,外国企业和外籍员工必须强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也就是和中国公民、企业一样缴纳五项社保基金,即中国人常说的“五险”,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
“绝不是要从
外国人身上拿钱”
不过,相关《办法》仍存有许多模糊地带,许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仍搞不清楚。也有分析指,社保费将加重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负担,迫使企业改聘中国人。为厘清种种疑问,中国人社部社保中心昨天首次派官员到外交部,与外籍媒体举行吹风会。
对于有美国记者引述美国学者说,中国把外国人纳入中国社保是为了“抢外国人的钱来充实中国国内的社保”,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斩钉截铁地表示,虽然好些外国人都在猜中国的社会保险是不是出问题,但他保证,中国的出发点“绝不是要从外国人身上拿钱”,“在华就业人员也就20多万人,对我们要覆盖13亿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媒体高度关注的是,“五险”里头还包括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但外国人在中国一旦失业就必须离境,因此养老和失业险对外国人来其实等同虚设,承担了高费率却不能享受福利。而且如果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个人缴付的部分尚可退回,企业的部分就无法退回。
对此,徐延君坦承,中国的就业政策出台比较早,社会保险办法出台晚,两者之间确实衔接不够。对于媒体多番质疑相关法规的公平性以及法规尚未明确就匆匆上路,徐延君一再呼呼媒体“要相信中国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大家要相信这样的制度安排”。
他并强调,这么做是按照国际惯例,以更好维护外国就业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许多国家也非常积极主动地到中国来取经”。
据《新金融观察报》计算,约23万名在华拥有正式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将每月为中国社保资金篮子增加约13亿元人民币(约2亿5000万新元) 收入。相关媒体没有列出计算方法,不过根据徐延君提供的数据,在“五险”里头,养老保险,企业缴付20%,个人8%;医疗保险,在北京市的企业缴付9%,个人2%;失业保险,企业缴付2%,个人1%;工伤保险,不超过1%,生育保险,企业承担0.5%左右。
算一算,有记者指出,个人所需承担的社保缴费是11%,公司承担约30%,加上个人要缴给中国政府的工资所得税约为25%,如果公司把所应承担的缴费也转嫁到个人身上,那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就得把工资所得的65%缴给中国政府,“那干嘛还在中国工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