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支付服务一般由银行部门承担,但目前,新兴的非金融机构运用电子化手段为市场交易者提供了支付服务。作为提供电子商务资金流服务的平台,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在银行电子业务的发展方面起着推动作用。
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上银行服务正式推出,国内银行业互联网化的进程开始启动。不过,最初几年,网银的尝鲜者们最多也就是使用这个新服务查询余额。2003年淘宝和支付宝先后诞生,到2005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在淘宝和支付宝的推动下进入爆发期,网银也赢来普及的黄金阶段。
调查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在2005-2008年4年间,中国个人网银交易额增长了近15倍;有超过50%的个人网银支付来自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支付宝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支付宝后来跟银行开展了“支付宝卡通”方面的合作。2006年10月,支付宝联合建设银行推出支付宝龙卡率先实现了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的绑定,通过这种“支付宝卡通”的合作,用户网上付款时只需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就能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付款。之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60余家商业银行跟支付宝达成了“卡通”产品的合作。
“过去6年多时间,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银行的发展其实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双方的互动和创新并不是简单的产品层面,这股创新的浪潮实际上正在改变银行业的形态。”分析人士认为,旧式银行形象在互联网时代已发生变化。据工行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末工行每天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的业务量已经超过全部业务量的60%。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认为,随着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被纳入到央行的统一管理之下,获得了明确的身份。这将为银行跟第三方支付合作时扫清身份上的疑虑,也将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更平等互利地展开合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