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征集公积金条例 进一步扩大缴纳范围

万保人力资源   2012-04-10   浏览量: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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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西路的世纪国建宾馆里,聚集了数位房地产专家,他们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这些专家是受住建 部之邀的。这也意味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建部已启动前期工作。1999年4月颁布实施的《条例》,在 2002年曾修订过一次,此后十年间,不少主客观条件已发生变化,业界关于再次修订的呼声较高。

  据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将继续扩大。

  加力支持保障房建设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一直受到关注。《条例》曾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此 后,又增加了一项用途——租房。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由于归缴纳人所有,如果擅作他用,则有侵犯缴纳人财产权之嫌。但 另一方面,它又面临贬值的风险。2010年,住建部在28个城市启动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贷款额度共约493亿元。而在 2002年的第一次修订中,也增加了职工提取公积金的几种情况。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将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 点,确定将会进一步放开。去年,住建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试点项目贷款管理、财务管理等配套文件。截至2011年底,已向50%的项目发放了贷款,其 中重庆、哈尔滨、天津、大连、长春、昆明、无锡等城市已按计划实现全部放款。除建设保障房外,住房公积金是否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业界的争议一直较大。 由于涉及到资金安全,这一问题将得到更广泛讨论。

  进一步扩大缴纳范围

  为了规范一些企业逃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条例》或将出台更加硬性的规定。去年10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房 质询时曾透露了一组数据:当前全国城镇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率为78%,还有22%的职工未缴。而在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按照规定,住 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限定在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12%,通常由个人与单位各承担一半,这就使一些单位想办法逃避责任。尽管现有政策规定,“单位应当按 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但事实上,公积金的缴纳目前仍不能做到全覆盖。去年末,住建部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意见, 并得到国务院认可。此后,北京市率先提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强调实现住房公积金由 “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即将修订的《条例》,将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以 最大限度扩大缴纳范围。

  防挪用 提高监管层次

  随着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案件的频繁发生,属地化监管的弊端开始显现,未来中央或将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管。今年初住建部提出,力争在2012年 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这100个城市主要分布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 达地区,联网监控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公积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此前,全国城镇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直采用属地政府监管的模式,并出现了一些非 法挪用等问题。近年来,发生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原主任刘毅腐败案、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腐败案、河北保定3亿元住 房公积金被挪用等事件。

  此外,一些地方对公积金的提取监管不够严密,出现了随意提取公积金,并用于炒房的现象。据悉,加强监管可能将被纳入新修订的《条例》。对此,住 建部已在着力推进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这项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将被借鉴到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的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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