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使用说明及优惠政策

万保人力资源   2012-02-05   浏览量:2841

分享到:

         一、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全国统一样式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
  从2011年起,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和本省制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为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注明:以上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是指:
  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新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通知还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注明:以上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招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详询山西人才市场培训部0351-4932706);
  2、企业招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四、《就业失业证》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失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存。
  3、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持证人从发证次年开始,每年持证到发证机构进行年审。审验时间为发证时间的对应月份。持证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年审手续。
  从即日起,我市场为各类企业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提供快捷直通窗口。欢迎各类用人单位来我市场办理!


您还可能喜欢的新闻



在线报名

求职登记

移动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