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披露,“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据称,该意见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涉及员工持股等内容的改革也开始破冰”。
其实,员工持股在一些上市的国有企业中并不鲜见。
数据显示,截至7月5日,2014年下半年以来总计有69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已经实施的9家,已经得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47家,已经形成董事会预案的9家,此外还有4家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实施。
舆论对国资委刚刚报批的上述“实施意见”显得有些缺乏新鲜感,但资本市场上已经“闻风而动”——7月11日公布了面向全员的员工持股方案后,国元证券放量上涨,受到投资者追捧。
针对国元证券公布的这份员工持股方案,有机构表示:“契合了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方向”,也是安徽省国企改革试点企业迈出的引人注目的一步。该方案引人注目之处在于,这是一次面向4.3万职工的全员持股行动——尽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购买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1%,任意持有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对于每一个公布的员工持股计划,分析人士相对雷同地给予“积极评价”。比如,分析师们认为,这将“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一些公司也试图用员工持股计划来促进迈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而理论上,有利于规范治理结构、增强凝聚力、稳定骨干团队以及对员工发挥激励效应等,亦被认为是“员工持股”的重要意义。
许多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寄予厚望。就像上一轮国企改革大潮中,“产权多元化”也被认为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一样。
但针对国资委即将实施的上述“实施意见”,有评论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始终是与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相关的各项改革需要特别引起重视的问题。人们对于上一轮国企改革中“内部人控制”、贱卖国有资产以及种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历史教训”显然是记忆深刻的。
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非常谨慎,员工持股被允许的“试点”范围,并不包括一线的中央国有企业。这是因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对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的中国公司而言,防范风险显然是与创新创造同等重要的策略。
员工持股,既要体现激励效应,又要设定约束机制。而一些专家指出,没有一种企业制度或制度创新会是完美无缺或一劳永逸的。当许多人在期待“员工持股”对于企业制度创新尤其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时,也必须牢记:“一股就灵”已经在若干年前就被指出是错误的。
防止对“员工持股”附加太多“制度创新”之外的价值期待,与防止“一股就灵”的理想主义,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一些专家倾向于相信,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生发的制度效应,可能在一些人才、技术甚至资本密集型公司更能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