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使用非药品目录药,费用谁支付?

万保人力资源   2017-02-08   浏览量: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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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超过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医疗费,应由本人承担。

案例

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仓库管理员。2016年8月,因单位发生火灾,他在救火过程中被严重烧伤。为减轻痛苦并早些痊愈,李先生多次要求医院使用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进口药品。后来,李先生发现单位并没有给他办理工伤保险,单位虽称愿意担责,但却称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用药费用需李先生自行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点米君有话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国家制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而言,其目的在于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不合理用药支出,适应医药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为减轻痛苦,早日痊愈,李先生擅自要求医院使用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进口药品,其行为违背了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要的初衷,额外产生的费用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李先生所在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应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但也仅限于符合相应目录要求的合理费用。 对于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用药费用,应由李先生个人承担。

工伤职工超过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医疗费,应由本人承担。

案例

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仓库管理员。2016年8月,因单位发生火灾,他在救火过程中被严重烧伤。为减轻痛苦并早些痊愈,李先生多次要求医院使用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进口药品。后来,李先生发现单位并没有给他办理工伤保险,单位虽称愿意担责,但却称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用药费用需李先生自行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点米君有话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国家制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而言,其目的在于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不合理用药支出,适应医药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为减轻痛苦,早日痊愈,李先生擅自要求医院使用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进口药品,其行为违背了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要的初衷,额外产生的费用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李先生所在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应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但也仅限于符合相应目录要求的合理费用。 对于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用药费用,应由李先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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