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放弃休假可获3倍工资

万保人力资源   2009-12-16   浏览量: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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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底,“带薪年假”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实施一年多,但记者了解到,没休“年休假”的职工挺多的。据相关法律专家介绍,放弃休假的员工可获三倍工资。

  临近年关

  想起“年假”有点惋惜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了年底,询问“年休假”的电话也多了起来。从反馈的情况看,扬州的外资企业、规模企业,执行“年休假”政策的积极性较高。

  一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高先生介绍,他们年初排好“年休假” 计划报到总部,然后大家按照总部的批复轮流休假,工作几乎不受影响。

  一单位办公室王主任告诉记者,进入12月,先后有多名员工前来咨询“年休假”的事情,因为岁末年关工作越来越多,单位索性规定,控制12月和1月的休假。到了年底,不少员工想起“年休假”有点惋惜。

  记者根据网易网站关于“带薪年假”的网络调查发现,休了年假,感觉还不错的占21.11%;怕丢饭碗不敢休年假的,占14.29%;想攒着明年休的占5.55%;而认为“带薪年假没我的份”的,竟然占59.05%.

  担心裁员

  职工认为休假很奢侈

  国家制定的带薪年假制度,虽然很美好,但对于广大职工来说,依然是一个美丽的梦。原因在于,带薪年假制度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操作性不强,主动权完全在企业手中,而不在员工手里。

  记者了解到,经济效益一向比较好的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也不含糊;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年休假”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不可否认,金融危机是造成广大职工带薪年假落空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不少职工担心被裁员,认为不上班还能拿工资太奢侈了!

  未休年假

  员工可申请三倍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有九成以上的用人单位没有将300%的工资报酬支付给未休年假者。

  市区一家医院负责人坦言,那些符合条件的应休未休员工,没有拿到300%的工资补偿,原因是医院大多数未休年假的员工是自愿放弃休假的。记者为此采访了几位未休假的医护人员,大家表示所在岗位无人能够替代,根本没有条件休假。

  对此,有律师提醒,员工自愿放弃带薪休假,在岗上班,将不能获得3倍工资补偿。有些企业为了躲避3倍工资补偿,迫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休年假的打算。同时,员工仅仅通过口头表达或者默认态度放弃休年假,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放弃休假,单位需要让其出具书面声明。

  出人意料

  带薪年休假“零投诉”

  记者采访劳动仲裁部门时得知:至今尚无一起因年休假而产生的劳动纠纷,众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纠纷还主要停留在维权、拖欠工资等方面。

  “休年假‘零投诉’,说不上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劳动保障部门人士分析,主要是社会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才使得不少人主动或被动放弃年休假。

  此外,也与人们的休假观念淡薄有关,认为休假就是偷懒,担心这会让领导对自己的印象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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