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就业歧视须激活维权法律

万保人力资源   2011-11-27   浏览量: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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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了一个关于就业歧视方面的调查报告,说现在的就业歧视非常严重,尤其集中在公务员招聘。报告只提到了学历歧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等等。其实现实中的歧视远比报告中提到的多,而且五花八门,有血型歧视、属相歧视,甚至湖北一家媒体就报道,当地一家用人单位竟然有星座歧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贴出了招聘英语教师和文员的启事,其中竟对应聘者的星座有要求,“处女、天蝎(座)不要,摩羯、天秤、双鱼(座)优先。”

  招聘员工为何要看星座?该机构负责人夏女士解释:根据她对星座的“研究”,天蝎座的人个性强势,说翻脸就翻脸;而处女座的人则非常挑剔,不容易在一个岗位上做长久。这是典型的、毫无道理的就业歧视。

  没有人反对用人单位拥有对员工的自由选择权,可这种选择应指向人后天的禀赋,也就是出生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控制的能力资源,比如说学历、社会经验、获奖情况、人脉资源等等。而对人先天的一些禀赋,像血型、肤色、种族、性别、年龄、户籍等歧视则是非正义的,因为这种歧视是惩罚人通过后天的努力并不可控制和改变的因素,法律必须禁止这种歧视。

  许多专家都建议人大就反就业歧视进行专门的立法,其实我们在公平就业上并不缺少法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对各种相关歧视都有着明文的禁止。不缺法律,缺的是诉讼和维权来激活这些休眠的法律规定。一个成功的诉讼案例,它在反就业歧视上所产生的推动力量和对社会的影响力,远远高于一万次吁求公平的呐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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