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万保人力资源   2011-06-14   浏览量: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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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中小企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太原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太原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围绕解决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科技人才需求,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共建工程实验室、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重点培养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等领域的青年科技人才。依托重大科技项目、人才扶持专项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在中小企业每年选拔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科技计划中优先安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积极组织中小企业中的科技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单位学习深造,在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努力培育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团队。
  《意见》鼓励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大胆采取“引聘结合”的柔性方式,按照项目要求聘用高端急需领军人才。市级科技计划对中小企业引进高端急需领军人才给予经费补助,实施按月按季考核,量化工作,量化补助。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企业诊断、专利代理等服务,市级科技计划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坚持一年两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成果发布和项目对接,促进科技人才、成果、技术和资金向中小企业集聚。
  《意见》指出,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中小企业兼职兼薪。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中小企业和科技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小企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引导社会、企业投资科技人才资源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对在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中,业绩突出的科研团队和领军人物,给予长期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同等条件下,对中小企业科技人才的科研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发明专利申请给予重点资助,产业化项目优先扶持。对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股权期权激励。以技术转让或许可使用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从转让或许可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以作价入股方式实施转化的,从作价金额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以股权形式给予奖励。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麻毓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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