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招聘京籍员工应超50%

万保人力资源   2009-09-25   浏览量: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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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拟出台政策引导企业优先录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昨天,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时表示,各区县政府批准招商引资企业招用北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中北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就业现状

  困难群体就业不到一半

  丁向阳说,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扩散和蔓延,其对本市就业的影响逐步显现。目前北京市共有城镇就业困难失业人员14.84万人,同比增加了2.99万人,增幅26%,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的5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由于就业困难群体部分人员择业期望过高,就业难度较大,截至目前,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仅为45.69%,同比下降13.25个百分点。

    >>就业目标

  年底前力争毕业生全部就业

  丁向阳昨天表示,预计今后几年北京市每年仍将保持20万人左右的应届毕业生。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53%,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今年底力争使大多数登记求职毕业生实现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

  同时将着力改革现行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中限制毕业生合理流动、正常就业的障碍因素,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解决之道

  新招员工本市户籍应超五成

  为提高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丁向阳说,下一步将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纳入就业工作综合评定考核内容。各区县政府批准招商引资企业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中北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党政机关要带头录用本市人

  实现本地劳动力就业政府机关要带头,丁向阳说,政府机关要带头招用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

  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财政出资的工勤岗位应带头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特别是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应优先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市属国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用本市人员。

  企业安排就业突出将获奖励

  丁向阳还提到,北京要建立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带动毕业生就业市场趋向结构平衡。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指标排行榜,对各高校、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效进行跟踪和评估。成效显著的,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奖励。

  ■马上就访

  任建新(北京市人保局副巡视员):

  “50%标准”不是硬要求只是引导

  这样的规定是否会给外来务工人员在京就业设置门槛?北京市人保局副巡视员任建新表示,“这两个50%并不是硬性规定强制要求,而只是政府引导,是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重点先解决北京市的就业困难人员。”

  任建新解释,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北京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对重点行业,比如建筑业、家政业还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任建新称这个50%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分行业而定。“比如家政服务和保安情况不一样,外来务工人员的录用率就比较高,特别是建筑业使用的外地人更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任建新透露,北京市正在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预计年底年初就可以出台。

  任建新(北京市人保局副巡视员)和某律所负责人:

  提高北京市人比例不会增企业成本

  同样一份工作,同样的薪酬,会出现外地人抢着做,而北京人懒得做的现象,那招用京籍户籍劳动力会不会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呢?

  任建新表示,符合条件企业政府有鼓励政策。比如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这些都是对招用北京城乡困难就业人员的补贴,不会变相增加企业的负担。

  对此,某律师事务所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政府的这个政策不会对我们用人造成困惑或障碍,因为无论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我们都不会降低自己的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

  陈先生(来京工作已6年非京籍人士):

  短期有效果但长远有失公平

  来北京工作已6年的陈先生认为这样的政策有失公平。

  “从短期看,这样的政策确实可以解决北京本地市民的就业,因为就业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但如果长期实行显然有失公平。无论是外来务工人员还是本地求职人员在市场选择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应该人为地设置障碍。”

  陈先生说,就业促进法已明确表述,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新闻背景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有80位代表提出了5件有关本市就业工作的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批准,合并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项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为此北京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负责,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19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议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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