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首次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保险“国十条”,在科学界定保险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定位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将保险从行业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交强险正式实施
2006年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发布。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三、中国首次主办IAIS年会
2006年10月16日至21日,2006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第13届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标志着中国保险监管当局已开始成为国际保险监管领域的中坚力量,也表明在传统上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金融规则制定领域,开始有了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声音。
四、A股市场保险第一股诞生
2006年12月15日,中国人寿首发A股申请在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76次会议上审核通过,中国人寿成为首家登陆A股市场的保险公司。
五、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挂牌
2008年9月,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挂牌成立。
六、新《保险法》正式实施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保险法》至此完成第二次修正。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
七、年度保费首破万亿元
尽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宏观经济政策波动的严峻形势使保险业面临空前挑战,2009年12月17日,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1~11月,全国各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0216.76亿元,同比增长11.65%,年度保费首次突破万亿元。
八、保险业引入新会计准则
2009年1月14日,保监会下发2009年“一号文件”,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执行新的统一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九、产险业实现扭亏为盈
2009年,我国产险市场呈现出业务持续较快增长、结构得到良性调整、市场秩序明显规范、经营效益有所提升、系统风险安全可控的较好局面,整个行业实现历史性整体扭亏为盈。
十、保险业多种模式参与社保体系建设
在政府积极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中,保险业涌现出“湛江模式”、“宜兴模式”、“晋江模式”,地方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合作,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服务中,发挥了商业保险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作用。
十一、保险投资渠道全面放开
2010年,保险投资新政的密集出台,使得“保险投资渠道放开”不再仅仅停留在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保险资金在实战层面已经打通了全部投资渠道。
十二、寿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放行
2010年7月,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