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咪在工作要注意哦,千万不要觉得怀孕了,怕单位辞掉自己,就对单位的一些不公平的做法忍气吞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怀孕女职工的相关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要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今天给各位准妈咪列举了4个怀孕之后最常遇到的4个问题。
1、产前检查不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准妈妈要记住了,这些都是在侵害你们的合法权益啊!
2、产检费可以给报销吗?
(1)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如果你交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交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是没办法用的。
(3)如果你交了生育保险,产检和生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交生育保险,那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
3、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性职工享有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必须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4、产前假
女性职工是享有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就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也就是说产前假后就可以直接产假。
对于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