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杀医案17岁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万保人力资源   2012-10-20   浏览量: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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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23”哈医大医生被杀案进行了宣判。本台记者在宣判前和判决后,对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家属分别进行了采访。

昨天(18日)晚上9点,原告王浩的父母和王浩的弟弟,从内蒙古赤峰到达哈尔滨。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王浩的家人仍然很悲痛。

今天(19日)早上,法院对案件做出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多元。

王浩父亲王东清:“我认为法院的法律是公正的,判处我希望他已经公正了,法院人员已经是很负责任了,在这个结果上我不上诉了。不是这个结果的话,我就一定要上诉。但是这个结果我已经知道是法律的极限了,不可能再上诉了。他民事说让赔钱,但对方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现,对方始终没有给我们表现,别说现在赔付,连给我们说软话都没有,也没有道过歉,我们也没见到也没有收到过书信。”

李梦南唯一参加旁听宣判的亲属是他的叔叔。今天早上,他的叔叔从老家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赶到哈尔滨,一审宣判后,他面对记者的提问选择了回避。

央视记者:“您对这个庭审结果满意吗?”

李梦南叔叔李春明:“跟律师还没有(沟通),以后再说吧。”

对于一审宣判结果,李梦南的叔叔并没有直接表示上诉。根据我国刑法,当事人不满一审判决结果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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