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年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万保人力资源   2010-10-01   浏览量: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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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集体协商后年全面推广 其中重点协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同时深入推进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建工会   本报讯 (记者饶沛)上午,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12年,本市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据介绍,到今年年底,本市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要达到6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2%以上;到2011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7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7%以上。   到2012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2012年本市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其中重点协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须提高职工工资分配比重。本市将深入推进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建立工会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2012年本市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据悉,2012年,包括本市在内的全国都将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能给职工带来哪些具体好处?本月的一个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显示:通过集体协商,职工工资能有实实在在的增长。   9月2日,本市首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海淀区花园路地区家政服务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签订,这一地区的8家家政公司的6500余名家政服务员将按岗位评级拿工资,其中星级月嫂的每月最低工资为6400元。协议中还明确了职工本年度工资增长不低于10%。   国有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分配比重   工会将根据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对于国有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   500强外企建工会要“内外合击”   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县、街乡两级总工会要加强与外企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了解不支持建会原因,消除顾虑转变认识,取得理解和支持。   同时,积极向职工宣传建立工会组织的意义、作用,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启发职工要求建会的自觉性,形成内外合力推动建会。要努力推进外企尤其是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500强外企的建会工作,以带动周边观望单位的建会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名词解释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及支付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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