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分析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6-15 |
并医险中心综字[2004]44号 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 定期分析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委托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的文件精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委托管理单位要有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按季对当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余情况,以及影响基金运行的因素进行全部、系统、科学的研究和分析,要特别重视收不抵支的原因分析,并于6月10日前将分析小组名单和具体联系人报市医疗保险中心。 为做好此项工作,太原市成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领导组,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分析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欧阳湘晋 副组长:芦国庆 王新明 高瑞敏 成 员:宁迫青 贾 娟 武润德 许勇胜 戴立伟 任 静 檀国荣 赵仁敏 李景嵘 二、认真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础数据(与上季比较)增减变动情况表》、《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统筹基金收不抵支情况表》,于每季终了10日内报市医保中心,报送时间不得延迟。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要作为市医保中心对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委托管理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县市和各委托管理单位一定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有机构统抓统管,确定专人具体经办。 联系人:贾 娟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141号 邮 编:030002 电 话:3531327 3531773(传真) 附:1、《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分析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表 3、《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分析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金运行 定期分析 通知 抄报:省医疗保险中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 2004年6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