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IC卡的使用

万保人力资源   2009-08-05   浏览量: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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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医保IC卡?
太原市医保IC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专用电子凭证。
二、医保IC卡的作用
医保IC卡有两个作用:一是参保人员身份的识别;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就医和购药消费。
三、医保IC卡的使用范围
1、参保人员可用本人医保IC卡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和检查治疗费用。IC卡内金额不足支付的,个人自付。
2、参保人员可用本人医保IC卡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起付线和进入统筹计算的个人自付部分。
3、参保人员可持本人医保IC卡、定点医疗机构加盖药品外购专用章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
注意:离休干部医保IC卡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四、医保IC卡的使用方法
1、医保IC卡的圈存
所谓圈存就是将个人帐户金额通过网络系统从市医保中心帐户转入医保IC卡上的过程。
参保人员在使用新卡前应先进行帐户圈存,方可以进行消费。在使用过程中可随时圈存。若进行了医疗消费,从消费时间起满24小时后方可进行圈存。消费满30次的必须圈存一次方可继续使用。
注意:
1、参保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人员在使用医保IC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算机系统程序提示来操作,尤其在圈存、读卡时一定要注意,等计算机提示圈存成功可以拔卡后,方可将卡拔出,否则就会造成医保IC卡的损坏。
2、对于具备圈存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履行为参保人员办理圈存、更改医保IC卡密码的义务。
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及时(24小时内)将参保人员的消费记录上传市医保中心。对于错误的IC卡消费记录不必上传。
2、医保IC卡的密码管理
为了卡的使用安全,专为每一张医保IC卡设置一个密码。医保IC卡在发卡时已存储卡的初始默认密码为“123456”。参保人员在领到医保IC卡后,建议修改卡密码,以防止医保IC卡遗失而被他人使用。参保人员应牢记本人的医保IC卡密码,在消费刷卡时,若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卡就会被锁定,终止使用。参保人员持被锁的医保IC卡、本人身份证或医疗保险手册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二层业务大厅37、38号医保IC卡业务窗口进行解锁。
注意:医保IC卡密码保护持卡人卡内记载信息的安全性,切勿将密码写在卡面上。
3、医保IC卡的挂失、解挂、注销
医保IC卡不慎遗失时,参保人员应持医疗手册、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二层业务大厅37、38号医保IC卡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冻结帐户上的金额,冻结期为一个月。若在一个月内找到医保IC卡,则办理解挂。逾期未找到医保IC卡,应办理原卡注销,补做新卡。
4、医保IC卡的补做
由于参保人员使用不当损坏了医保IC卡或遗失未找到,由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手册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二层业务大厅36号医保IC卡业务窗口办理补做业务,注销原卡。
五、医保IC卡注意事项
1、医保IC卡只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应妥善保管,切勿随意涂改、弯折卡片,以免卡片折断或损坏。
3、应保证卡芯片金属触点清洁干燥,避免接触酸碱性物质。当金属触点污浊时,可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洗,切勿使用硬物刮擦。
4、应避免卡片接近高温物体,以防卡片遇热变形或损坏。
5、应避免卡片接近高磁场环境,以防卡片遇磁受损。
6、应避免卡芯片金属触点接触强电或超过1500V的静电,以防卡芯片损坏。
7、应避免多次圈存,以防缩短IC卡的使用寿命。医保中心会按月将个人帐户金额划入,参保人员无需每月刷卡圈存,确需使用时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再进行圈存或每半年圈存一次。
8、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向全体参保人员郑重声明:太原市医疗保险个人IC卡内金额跨年度不作废,请广大医保IC卡用户放心使用。
六、自助圈存机使用说明
1、将医保IC卡芯片向上,箭头向里插入读卡器中;
2、点击触摸屏幕右下角的“进入”;(切记以下步骤请按微机提示操作)
3、输入医保IC卡密码(原始密码为123456),输入完毕点击“确定”,进入下一选项。若密码输入错误,点击“清除”重新输入。
4、屏幕上出现“消费查询”、“充值查询”、“医保圈存”、“密码修改”、“医保介绍”、“返回系统”,根据个人要求选择点击相应的项目;
①消费查询: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消费记录、IC卡帐户余额、查询完毕点击“返回”;
②充值查询:查询划入医保IC卡中的金额;
③医保圈存:将个人帐户金额存入IC卡;在圈存过程中,提示“成功圈存了╳╳╳元,“请返回系统或拔卡”出现后方可把卡取出,未提示拔卡时,请勿将卡擅自拔出;
④密码修改:对原有密码进行修改;修改步骤为输入原密码,并点击“下一步”,输入新密码,并点击“下一步”,再次输入新密码,并点击“完成”,修改成功后点击“确定”;请将密码记牢,如密码输错三次,卡将被锁住,此时请到二楼业务大厅37、38号窗口处理。
⑤医保介绍:介绍有关医疗保险方面的知识。
⑥返回系统:返回开始界面。
5、在圈存过程中,如出现以下问题请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二楼业务大厅37、38号窗口(联系电话:3536267)处理:
(1)、没有IC卡资料;
(2)、数据未更新;
(3)、卡未圈存但卡内有余额;
(4)、最大消费时间不同;
(5)、消费记录不存在;
(6)、中心序号小于卡内序号(买药24小时后方可圈存)。
七、医保中心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圈存机。目前,可圈存市医保IC卡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山西省人民医院、山医一院、山医二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二六四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太铁中心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太原市商业职工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山西兴安化学厂医院、铁三局中心医院、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太航仪表厂职工医院、江阳化工厂职工医院、太钢总医院、太钢迎新医院、太钢胜利医院。请大家就近选择圈存。
八、咨询电话   
咨询个人缴费情况,请联系医疗征缴科,电话:3531603
办理特殊人员就医,请联系医疗管理科,电话:3531318
办理医疗费用结算,请联系医疗结算科,电话:3532193
检举违法违规操作,请联系医疗监督科,电话:3536733

                  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
                           二00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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