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工器官报销标准将提高50%

万保人力资源   2010-10-06   浏览量:2131

分享到:

2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在医改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包括新增120种可报销诊疗项目、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50%、增加三类门诊特殊病等在内的三项医保新政将于下月发文,10月前实施。   据悉,在医改实施方案中,涉及8项医保惠民措施。其中,大幅度提高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大额医疗互助的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等两项已经于5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季度将成为新政的“扎堆”出台或实施时间。除了之前已经明确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将在三季度出台之外,包括新增120种可报销诊疗项目、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50%、增加三类门诊特殊病等在内的三项社保新政都将于下月发文,最终执行时间确定在三季度。同时新版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也将力求在三季度完成。这样,8项新政中仅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过重群体的医疗费用兜底机制尚无时间表。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2010年新版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已经制订了调整方案,正等待市政府的批准。总的原则是适度增加新品种、适度放宽报销的限制内容、适度减轻个人支付比例。据悉,调整后本市目录预计将由目前的2100多种增至2400余种。同时,120多项诊疗项目将被纳入到可报销范围之列。据透露,肿瘤病人的放、化疗项目已经列入其中,等待专家论证及最后的通过。   同时,该负责人透露,提高报销标准的人工器官涉及心脏起搏器,报销标准由21600元变成32400元;人工膝关节,报销标准由6000元变成9000元。此外还涉及除颤器、角膜等。

您还可能喜欢的新闻



在线报名

求职登记

移动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