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有些人会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那么这个名词是什么意思?做什么用的?
一、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固定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如福建省,原固定工1989年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再如宁夏自治区,则规定固定职工1992年7月以前的连续工龄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还有退伍军人和下乡知青,在《军人保险法》实施之前的军龄、下乡的工龄,按照国家的规定都是可以计算为连续的工龄,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间是在1983年到1996年期间,是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进行推广实施的。最早的省市是在1983年开始,最晚的省份基本也在1996年完成。
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施,被诟病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与企业职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参保职工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而在新制度实施之后的工作年限,则要有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才行。
因此,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时间取决于职工个人参加工作的时间;而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则取决于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的时间。
三、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待遇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会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中就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而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那么缴费年限越长的,退休的时候核算出来的养老金待遇自然也会越高,所以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如果你的养老金计算有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还必须要携带上个人档案,因为养老退休经办部门会根据你的个人档案内的记载情况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所以,个人档案一定要注意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