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4〕10号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促进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从2024年起,将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6元,其中,单位缴费240元,个人缴费36元。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改为按月缴纳。
本通知有效期5年。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