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8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助企纾困稳外贸有关情况。一起来关注!
Q1 Q:纾困、退税等方面 有什么新政策? A:10部门于4月20日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包括三方面15项措施,具体来讲: 在聚焦政策纾困,着力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方面, 《通知》明确3项支持政策: 在聚焦便捷退税,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方面, 《通知》提出7项便利举措: 在聚焦优化环境,着力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方面, 《通知》推出5项支持措施: Q2 Q:在通关便利化改革方面 有什么新举措? A:在便利申报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为企业提供适合不同企业的申报模式选择。 在畅通物流方面,不断完善“两段准入”“目的地检查”等举措,方便企业从口岸快速提离货物。同时,推进船边“直提直装”试点已经覆盖到全国具备条件的直属海关。优先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推进风险布控、货物监管和纳税企业管理跨关区协同管理,实现了报关单位备案的无纸化,“全程网办”“全国通办”,还推动高新技术产品的便捷通关和顺势监管。 海关总署还指导各直属海关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行业和产品特点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当中的困难。比如,开通了重要民生物资进口“绿色通道”,为航空、集成电路、汽车制造等产业提供通关支持,保障关键零部件进出口,助力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畅通。 Q3 Q: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 有哪些便利举措? A: 2020年至今,已出台多个公告,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退货流程。2021年9月,海关总署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进一步提升了退货全流程监管效能,解决退货难的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促进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健康发展。 这里讲的“退货中心仓”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他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仓储企业,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专门用于存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和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为海淘退货提供便利的通关服务。 Q4 Q:如何提升出口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A: 今年推出了“三减、三加、三提速”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化水平。 所谓“三减”是指减资料、减事项、减纸质证明。 ·减资料就是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 ·减事项就是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减纸质证明就是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所谓“三加”是指加力度、加方式、加便利服务。 ·加力度就是加大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措施的推行力度,实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 ·加方式就是增加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留存备查方式,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数字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 ·加便利服务,就是增加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项目,增加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等提醒服务。 所谓“三提速”是指提速退税办理、提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 ·提速退税办理就是通过落实落细各项出口退税支持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提速退运通关就是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报送纸质证明,加速退运通关。 ·提速实地核查就是积极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实地核查效率。 Q5 Q:今年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方面有什么举措? A: ·加大信用保险支持,保障企业收汇安全。今年2月,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进一步稳外贸工作的通知。将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覆盖面。 ·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将引导各地继续发挥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联通国内外供销渠道等。 ·凝聚金融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各地商务系统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搭建对接平台、数据增信支持、建立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外贸信贷的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加强对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优化外汇服务,提升企业避险能力。去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线上培训、编发汇率避险手册,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还将从推动完善避险产品服务、助力银企对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性等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